园林树木

生长长势一般,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树木树冠基本完整,有一定绿化效果,没有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花坛花卉长势良好;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草本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定期防治病虫害,发生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后能及时防治,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岗位培训,能胜任小区安全护卫工作,对小区日常规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

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门卫

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次出入口每日6:00~22:00有1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紧急事故反应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