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科技企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生力军作用,营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省科技厅同意……
苏民科协[2014] 01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促进会、科技型企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科技企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生力军作用,营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省科技厅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信息系统(网址:www.jsmykj.org.cn),填写并打印《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连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表所填内容对应),报送至各县(市、区)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暂未设立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的县(市、区),申报企业与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申报)。
(二)地方审核与确认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负责材料初审,并将材料汇总上报至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辖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2. 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或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组织专家,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规定的确认条件和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表》(格式见附件2)。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省民营科技企业资格;没有异议的,由省辖市科技部门行文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
(三)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
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资质确认企业进行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文公布确认结果并颁发《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二、工作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民营科技企业数据库管理,不断丰富及完善网上科技信息资源,2014年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工作将继续进行网上申报,各地须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数据库内企业将直接纳入省民营科技企业年报统计。
2. 各地要切实提高组织程度,认真、高效地做好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工作,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应取消其省民营科技企业资格。
3. 本年度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备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9月30日。上报备案材料包括:
(1)省辖市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报备文(含电子版);
(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备案表》(格式见附件3,含电子版);
(3)《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含电子版)。
联系人:王蓓蓓 张玮
电 话:025-83232728、83232555-3006
传 真:025-83232116
E-mail: 832321098@163.com
附件: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
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表》
3、《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备案汇总表》
4、《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4: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xls